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因此企业应当重视规章制度的制定及管理,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及时保留证据,但是实践很多企业不重视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变更,等到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因为违反法律规定或没有保留相关证据导致败诉。
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规章制度制定及修改程序要合法。
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合法性是规章制度作为处理争议依据的法定前提。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等协商确定,因此用人单位制定或修改的规章制度涉及上述方面的,应当保留履行以上程序的证据。
以上是对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要求,一般不进行实质审查,不要求必须要工会或者员工代表通过才能制定或修改。
2规章制度内容应当合法
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与法律强行性规定相抵触。不得非法剥夺或侵害劳动者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等合法权益。
如果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规章制度应当具有合理性
对规章制度是否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实践存在分歧。一般司法实践认为规章制度不得明显违背社会公众对公序良俗的基本认知,也不得严重违背相关行业惯例。但是对于合理性的审查应当结合企业的工作岗位的性质确定,对于特殊行业应当特别对待,不能一概都以普通民众的认知作为依据。
4规章制度应当以适当方式送达到劳动者
实践规章制度对劳动者生法律效力还需要用人单位将规章制度告知劳动者,这也是企业经常忽略的事项,通知可以采用公告公示发放员工手册要求员工签收进行规章制度的学考核等方式,用人单位应当保留相关证据。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存在冲突怎么解决呢?
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一般应当适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因用人单位变更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存在冲突的情况下,双方应当就变更的事项进行协商。如果用人单位变更的规章制度没有不违法和不合理的地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后劳动者拒绝按照新的规章制度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之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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